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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年度勞保紓困貸款已開始申辦囉!!
申辦期間為2016/12/23 ~ 2017/01/06為止;年關將近,有資金需求的勞工朋友們可注意以下訊息。
申辦期間為2016/12/23 ~ 2017/01/06為止;年關將近,有資金需求的勞工朋友們可注意以下訊息。
※申請資格
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,得申請本貸款。但已請領老年給付、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保補償金者,不得申請。
1. 生活困難需要紓困。
2. 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(計算至受理截止日即106年1月6日止)。
3. 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。
4. 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,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。
※申請管道
(一) 臨櫃申請:
被保險人應於受理申請期間填妥申請書,並檢齊相關文件如下,親自向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。
1. 掛號回郵信封(填妥收件人姓名、住址,並貼足郵票)。
2. 被保險人印章。
3. 未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,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2份,以及健保卡(或駕照)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。
PS:已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,請攜帶存摺及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。
(二)網路申請:
經查詢核定通過或收到通知後,於核定日起30日內應檢齊上述相關文件,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,逾期未辦理者視同放棄。
(三)郵遞申請:
被保險人應於受理申請期間填妥申請書,並檢附身分證影本,以掛號郵寄至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(地址請至該行網站查詢),經查詢核定通過或收到通知後,於核定日起30日內應檢齊上述相關文件,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,逾期未辦理者視同放棄。
資料來源:勞動部勞工保險局
以上是文哲對於勞工紓困貸款的簡單整理,也希望能對各位有所幫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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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字:勞保紓困貸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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